1、需要申请人提供真实、明确的出行目的和行程。领馆有可能需要补真实的机票、酒店确认单,并且要与交资料时提交的机票酒店单一致。
2、受理过程中可能会转移比利时当地移民局受理,受理时间至少2个月以上,领馆会直接发邮件给申请人,请知悉。
3、2015年10月12日之后递交过指纹信息的申请人以及12岁以下的儿童可以免除递交指纹,可委托代交
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,需包含以下信息:(请参考网站模板)
1、单位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;
2、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月收入和工作年限;(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,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)
3、行程目的、确切的准假时间、出行费用由谁负责、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;
4、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,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,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。
1、如已婚,请提供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原件;(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)(在递交资料当天可以只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,等领馆审批资料再确定是否需要提供结婚证公证认证)
2、如未婚,请提供与出资人的亲属关系证明(例如:户口簿或出生证明)。
3、所有公证都必须办理领馆认证,可以交资料当天办理,费用200元/份
1、出资方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,需说明其职务、入职时间和月收入,用单位抬头纸打印,并加盖公章;
2、出资方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,需加盖公章。
1、在读学生,请提供学校证明,需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,需包含以下信息:申请人姓名、就读年级/专业和允许其请假出国,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、联系方式,加盖学校公章,还须写上学校领导/班主任的职务、姓名并由其亲笔签字;(请参考网站模板)
2、如果近期毕业,请提供毕业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证明原件。
未成年学生请提供:(未成年人都需要公证认证)
1、与经济依附人(一般为父母)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,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及领馆认证(双认证);
2、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亲属许可公证书原件,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及领馆认证(使馆认证在交资料当天直接交钱办理即可,费用200元/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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